他的声音把她从短暂的恍神中拉回来。
「什麽?」
「把脚伸出来。」他拍了拍自己屈起的那条腿的膝盖,「木屐脱掉,让我看看。」
理智告诉她应该拒绝。他们认识才多久?这种过分的亲昵举动在任何社交情境下都是不恰当的。她应该说「不用了谢谢我自己来」,然後站起来,走回主街上,和他说再见,回到自己原本的轨道上。
但她没有。
她的身Tb大脑更快一步。等她回过神来,她已经脱掉右脚的木屐,把脚踩在他的膝盖上了。
隔着一层脏掉的足袋,她的脚底能感觉到他膝盖骨的y度,以及大腿肌r0U在浴衣布料下的微微起伏。他的身T是温热的,那GU温热穿过足袋的棉布,从她的脚底往上蔓延。
他握住她的脚踝,微微抬起,藉着拜殿里透出的微弱灯光检查她的脚後跟。
果然磨红了一片。不是普通的红,而是那种皮肤已经被摩擦到变薄的、边缘开始泛起不祥的白sE、中心则呈现出充血般的暗红sE。在红肿区域的边缘,皮肤已经开始微微隆起,那是水泡正在形成的徵兆。
「还说自己脚皮厚。」他的声音带着无奈的笑意,但没有嘲讽的意思,反而b较像是在笑自己——明明知道她会逞强,却还是让她逞强了。
「本来就很厚——嘶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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