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坐直身体,把眼镜摘下来,用衣角擦了擦起雾的镜片,又戴回去。後照镜里映出一张疲惫的脸:眼下两道青,胡子一天没刮,头发因为刚才趴在方向盘上而乱了一半。一个普通的、被工作磨平了的男人。他习惯穿大一号的棉质上衣,宽松,没有版型,套在身上像是随便抓了件睡衣就出了门,谁也不会多看他一眼。他也乐得如此。
手机在置物架上亮了一下。是林初宜传来的讯息,只有几个字:「回来路上小心,饭快好了。」
他把那行字看了两遍,忽然觉得嗓子发乾。
今天下午她给他打过一通电话,这在她是很少见的事。她说,闺蜜来了,要在家里住两天,问他能不能早点回来,一起吃晚饭。她的声音软软的,带着一点小心,像是怕麻烦他。他说好。她就在电话那头笑了,笑完又补了一句:「她人很好的,你见了就知道。」
他那时候满脑子都是今晚。早点到家,洗一个热水澡,把这个月亏欠的、想念的,一次补齐。他要好好把她抱在怀里,听她讲这一个月学校里的事,看她说到学生时眼睛亮起来的样子;然後亲她,从额头开始,一路慢慢地往下,到她软在他怀里,像记忆里每一个夜晚那样,柔顺地、安静地把自己交到他手上。他甚至已经想好了要怎麽开口,先说点什麽,再牵着她上楼,楼梯走到一半,她会回头看他,眼睛里有光。
光是这样想,他就觉得渴。一种从身体最深处涌上来的、又乾又热的渴,跟车里的闷热不同,它在皮肤下面,沿着骨头一路烧上来。
他深吸一口气,把那点念头按下去。现在还不是时候。他得先把车停好,把脸上的疲惫收拾乾净,带着一个丈夫该有的样子走进门去。他在心里把接下来的步骤排了一遍:先上楼洗脸,换一件乾净的衣服,然後下楼。要是那个闺蜜还在,他就礼貌地打个招呼,坐下来,陪着聊几句,等这场寒暄结束。这是他最擅长的事——把自己放到一个无害的位置上,让所有人都觉得舒服。
他拔下钥匙,推开车门。热带的夜风迎面扑来,带着一整天的太阳留在泥土里的余温。隔壁邻居的电视还开着,隐约传来广告的音乐;巷子深处有只壁虎,叫得又急又响。他沿着石砖路走到家门口,门廊的灯亮着,是林初宜替他留的。他从口袋里摸出钥匙,金属在指尖微微发烫,像是也晒了一整天的太阳。
钥匙插进锁孔,转动。门开了。
客厅的灯亮着,温暖的光从门缝里流出来,伴随而来的,是一阵他从来没有听过的笑声。又尖,又亮,带着一股不管不顾的嚣张,像一把锯子,乾脆利落地切开了他刚才还捂在胸口的那一点柔软的念想。
他站在门槛上,手还握着门把,愣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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